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为更好理解和落实《若干举措》有关要求,现对《若干举措》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首次在中央层面系统部署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工作,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制定《若干举措》。
二、重点目标
在2035年之前提前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主要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的目标。
三、框架内容
《若干举措》提出围绕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建筑、交通、城乡人居环境)3大领域和全面节约、科技创新、消费模式3个环节,突出绿色标准标识、财税价格、投融资、市场化等绿色转型支持政策4类创新。《若干举措》聚焦7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第一个方面是全面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提出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焕新、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打造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优势等4条举措;第二个方面是加快构建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提出加速能源供给低碳转型、全面推动能源消费绿色替代、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等3条举措;第三个方面是加速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加快交通运输领域绿色转型、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3条举措;第四个方面是扎实推动资源全面节约战略,提出一体化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全过程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全链条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等3条举措;第五个方面是前瞻布局绿色技术创新赛道,提出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策源、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等2条举措;第六个方面是积极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提出加快绿色生活方式引导、激发绿色消费市场潜力等2条举措;第七个方面是持续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提出加快绿色标准标识体系建设、完善绿色转型财税价格政策、丰富绿色转型投融资政策、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等4条举措。
四、主要特点
《若干举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目标定位上紧紧围绕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这一要求。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述,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以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为主线,以优化绿色转型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二是任务推动上紧扣“全面转型”的部署要求。全方位、全领域推进绿色转型,提出系列量化指标和重点任务,全过程、全链条推动绿色转型,要求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循环利用等各环节协同转型。三是机制创新上提出有利于全面绿色转型的新举措。在产业领域专门提出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业,加快建设碳足迹数据库,并将“两新”政策作为助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抓手;在能源领域突出了绿电供应溯源和绿电消费认证政策两端协同发力;在科技领域提出每年征集绿色技术应用场景清单和典型案例,加速绿色技术转化落地;在政策支持体系中提出开展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并与银行信贷、财政贴息政策相挂钩,形成绿色金融导向。
关键词:
绿色转型,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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