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河北省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有修改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单位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联系人:魏亚楠、张阳
电话:0311-89109307
传真:0311-89109318
电子邮箱:1935006921@qq.com
2.地方标准网上征求意见反馈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4日
关键词:
VOCs排放,VOCs废气处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