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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木质家具行业在内的13个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优化提升一批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培育选树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中,木质家具行业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木质家具行业高质量发展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实施方案》拟全面开展杭州市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行业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对标“两个先行”和美丽杭州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木质家具行业布局合理,工艺装备优化升级,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更加科学精准,行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环境管理体系健全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关于木质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八大任务。
1. 综合施治分类处置,统筹整治进度。一是整治提升一批,对符合用地规划,有条件完成立项的企业,鼓励就地整治提升。二是整合培育一批,对无法完成项目立项的企业,应购买工业用地或租用合法厂房实施搬迁集聚。
2. 大力推进绿色生产,强化源头控制。一是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全面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二是全面提升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加快生产工艺和治理方式的升级改造,提升生产加工过程中机械自动化生产水平。
3. 严格生产环节控制,减少过程泄漏。一是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排放,做好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的无组织排放管理。二是持续降低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切割、锯、打磨等产尘工序采取密闭、局部粉尘收集等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 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实施高效治理。一是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结合VOCs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二是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 规范固废贮存处置,加强资源化利用。一是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二是加强固废资源化利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属于可再生资源的优先资源化利用。
6. 加强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一是喷漆水帘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必须定期及时更换处理或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二是采用合理的降噪、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7. 加强企业日常管理,防范环境风险。一是加强企业日常管理,按照HJ944-2018要求建立台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演练等技能培训。二是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管理,鼓励企业安装无组织监控设施、VOCs在线监测设施和电力监控设置、信息化系统等。
8. 强化监管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强化执法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执法模式。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从严查处。
(四)工作安排
共分为3个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24年7月底)、推进整治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0月)、组织验收阶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专班下设木制家具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与,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工作。
2. 强化目标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按照木制家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任务要求,建立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数字化平台,强化跟踪调度、督查通报,实施全程亮晒、绩效比拼,确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3. 严格督查考核。各区、县(市)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保持木质家具行业整治的严管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整治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定期通报整治进展,对督查发现问题以清单式交办整改,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滞后、治理不到位的,要强化监督问责。同时,将本次木质家具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纳入综合考核。
4. 加强帮扶引导。各区、县(市)积极完善有利于木质家具行业整治提升工作的财政、信贷、绿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对行业领跑企业和整治绩效突出的重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缓解企业压力,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协会和第三方行业专家的服务作用,深入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全力推动木质家具行业可持续发展。
四、文件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2024年7月26日起开始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
全文如下:
关键词:
VOCs治理,危废处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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