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净化设备在线>资讯列表>全国碳市场频频释放扩容信号:电解铝、水泥行业纳入,钢铁行业还会远吗?

企业推荐

更多

全国碳市场频频释放扩容信号:电解铝、水泥行业纳入,钢铁行业还会远吗?

2024年04月09日 14:59:56 人气: 42405 来源: 环保在线
  2024,全国碳市场扩容加速!
 
  3月15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铝冶炼行业》公开征求意见。在这之前发布的同类型文件关注对象是“发电设施”,即电力行业,作为2021年正式启动上线交易的全国碳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由此可见,电解铝有望成为电力之后,被强制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又一行业
 
  在上述文件完成意见征集后不久,4月3日,生态环境部再次就《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公开征求意见。水泥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信号也很明显!而且,其碳排放核算关键参数由15个减少至4个,即化石燃料消耗量、熟料产量、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消耗量、电力消耗量,核算效率将大幅提升。
 
  据悉,2024政府工作报告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任务下,明确将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与此同时,推进碳市场升级扩容等议题,在两会期间亦收获了一波热度。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尽快将中国重点碳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特别是钢铁、铝等重要上游关键工业原材料行业,以有效促进汽车行业产品原材料阶段的碳减排;全国人大代表、河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建议,推动钢铁企业碳排放数据的自动采集,搭建统一的碳排放因子相关检化验标准流程,逐步扩大全国碳排放在线监测试点的覆盖范围……
 
  再往前看,生态环境部曾于2023年先后展开了钢铁、石化等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专项研究会议,印发通知要求石化、建材、钢铁等七个重点行业的部分企业开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并表示“钢铁等行业扩容方案已基本成熟,2024年全国碳市场有望实现行业扩容”
 
  为什么是电解铝与水泥行业最先受到关注?电解铝行业是有色金属领域碳排放量最大的行业,且有85%的碳排放来源于电力消耗产生的间接排放,可以部分延续电力行业的经验,目前相关部门已提交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的初稿。反观水泥行业,产生碳排放的环节主要集中在熟料生产过程中的石灰石分解和化石燃料的燃烧,相比之下,工艺流程更为简单,数据易得且准确度较高。
 
  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中点名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但报告核查工作时间安排却有所不同,水泥、电解铝和钢铁行业企业是在每年9月30日前,其他则是在每年12月31日前,这三大行业在碳核查工作开展理论上应更为便捷。目前,电解铝、水泥已相继纳入,钢铁行业也不远了。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底,全国碳市场顺利完成了两个履约周期,累计交易量为4.47亿吨,累计交易额为253.2亿元,平均交易价格为56.6元/吨二氧化碳,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至于为什么始终将目光聚焦重点行业,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亦公开做出了解释说明,即:“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了我们国家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工业化程度高,有一定的人才、技术、管理基础,更容易实现对碳排放的量化控制管理和影响含碳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与此同时,政策层面亦格外关注全国碳市场,今年2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将从5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就体制机制、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诸多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提出: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将处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来,根据“成熟一个,覆盖一个”的原则,更多行业将被逐步纳入,以扩大市场覆盖的排放量规模,这将有助于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同时也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减排的示范和经验。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