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环保在线>净化设备在线>资讯列表>水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指南开始征意

企业推荐

更多

水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指南开始征意

2024年04月07日 10:48:40 人气: 11321 来源: 生态环境部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曹钰、赵虎彪
 
  电话:(010)65645679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3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