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 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皖财资环〔2022〕141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 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皖财资环〔2023〕249号),淮北市共获得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1.4万元。现对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1日-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北市财政局反映。
关键词:
大气污染防治,废气处理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